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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启动2026年职称评审工作
发布时间: 2026-04-13 10:00:58
浏览量: 189

江苏省人社厅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开启本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进一步突出分类评价、赋能产业、强化监管三大导向。

评正高必须进行面试答辩

在评价方式上江苏明确要求所有正高级职称评审(除已实行考评结合的系列外)必须进行面试答辩。这意味着,以往“材料评审”为主的方式将被“材料+面试”的综合评价取代,评审专家将有机会与申报人面对面,更直观地考察其专业能力、学术水平和实际贡献。

同时,职称评价与职业资格考试的衔接更加紧密。在2025年经济、会计、统计、审计4个系列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的基础上,今年新增“卫生技术”系列。申报这5个系列的高级职称,必须先通过国家或省统一组织的相关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方可进入评审环节。

组建企业联合体评审试点

为服务江苏“筑峰强链”产业布局,今年职称评审政策释放了更大自主权,首次提出“开展产业人才评价企业联合体组建试点”。这意味着,不再局限于单个具备自主评审权的龙头企业,而是支持产业链上的龙头骨干企业“牵手”链上企业,共同组建人才评价联合体。联合体可根据产业发展实际需求,自主制定评价标准,将评审范围覆盖整条产业链。

这一举措旨在打破单个企业评价的局限,让人才评价更贴近产业链、创新链的实际需求,实现人才在产业链上的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真正让用人单位评人,评出的人才“好用”。

此外,通知还进一步明确了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贯通发展、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等政策的衔接落实,并持续优化全省“一网通办”的职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为全省专业技术人才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诚信承诺“一票否决”

在赋予用人单位更大自主权的同时,监管力度也同步升级。通知对职称申报中的失信行为划出了清晰“红线”:在审核、评审过程中发现承诺不实的,取消参评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通过后被发现的,将撤销职称,同样面临3年禁报处罚,将诚信承诺的约束力贯穿于评审全过程,彰显了对学术不端和弄虚作假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此外,通知要求严格执行专家异地交流机制,确保本地、本单位以外的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20%,从源头上防范“人情评审”。省人社厅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评审单位进行飞行检查和重点督查,确保评审过程公平公正。

在优化服务方面,江苏继续深化“互联网+职称”改革。全省职称申报、审核、结果公布、证书下载核验等业务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凡可通过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查验核实的学历、学位、社保等信息,一律不再要求申报人额外提供纸质证明,真正让“数据多跑路,人才少跑腿”。申报人可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jssrcfwypt.org.cn/)查询具体申报要求。

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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