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7-10 13:26:48
浏览量: 109 近期,广州市人社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工作方案、规程和细则等配套指导文件,明确法院、司法局、总工会、工商联、企联职责分工,形成“行政+司法+社会”多元共治合力。
整合建成联合调解队伍,包括 11名律师调解员、9名市总工会和市工商联等四部门选派的联合调解员、8名大湾区港澳籍调解员、32名三方联合调解员,构建“覆盖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新就业形态非劳动争议”的全类型调处网络。
立足粤港澳大湾区“要素流动、规则衔接”建设要求,将港澳籍专业人士纳入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调解队伍,并联合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开展新就业形态用工法律适用研究。利用港澳籍调解员熟悉港澳资企业管理模式、劳资沟通习惯的优势,向港澳资企业、港澳籍从业人员解读内地劳动保障政策,将港澳成熟的劳资协商经验融入内地实践。
依托广州“智慧仲裁”平台,创新打造“调解—确认—仲裁”全流程线上闭环,破解传统调解“线下跑、材料繁、衔接堵”的效能瓶颈。调解成功的案件,劳动者可通过智慧仲裁平台在线申请仲裁审查确认,系统自动生成电子文书并送达,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未调解成功的案件,经劳动者确认后,案件信息自动同步至仲裁程序,避免“重复填报、多次跑腿”。
立足人社部门保障权益和服务发展双重职能,开发拓展“调解+送法服务”“调解+就业帮扶”“调解+事务托管”等,构建起“调解+N”模式,实现全周期服务闭环。明确调解与就业、培训、法律援助等部门的联动流程,并通过“送法服务+事务托管”实现争议源头预防。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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