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稳岗扩岗相关政策
◆ 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1. 补贴对象: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 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用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6个月以上的中小微企业。
2. 补贴标准:按照每人 10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3. 申请流程: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 https://ygjy.ah.gov.cn/)进行申报,线下提交材料。
4. 咨询电话:0551-64496063
◆ 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1. 补贴对象: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
2. 补贴标准: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3. 申请流程: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 https://ygjy.ah.gov.cn/)进行申报,线下提交材料。
4. 咨询电话:0551-64496063
◆ 小微企业吸纳其他群体社会保险补贴
1. 补贴对象:吸纳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脱贫人口,并与之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2. 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3. 申请流程: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 https://ygjy.ah.gov.cn/)进行申报,线下提交材料。
4. 咨询电话:0551-64496063
◆ 就业见习补贴
1. 补贴对象:吸纳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16-24 岁失业青年参加 3—12 个月就业见习的经认定的见习单位。
2. 补贴标准:见习单位给予见习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 2000 元的生活补助,其中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月 1400 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见习补贴,按照见习人员人均 200 元、100 元标准给予见习单位一次性见习指导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补贴。留用见习人员按照每人 1000 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基地一次性奖励,该奖励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3. 申请流程:见习基地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 https://ygjy.ah.gov.cn/)进行相关申报。
4. 咨询电话:0551-64496063、64498126
◆ 员工制家庭服务业社会保险补贴
1. 补贴对象:与员工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
2. 补贴标准:按其为员工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不低于 50% 的补贴(不包括员工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员工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员工最长不超过 3 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3. 申请流程: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 https://ygjy.ah.gov.cn/)进行相关申报,线下提交资料到区人社局就业科。
4. 咨询电话:0551-64498126
◆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1. 补贴对象: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2. 补贴标准: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3. 申请流程: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 https://ygjy.ah.gov.cn/)进行申报,线下提交材料。
4. 咨询电话:0551-64493218
◆ 公益性岗位补贴
1. 补贴对象: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岗位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岗位补贴。
2.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 300 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按每人每月不超过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的 50% 给予劳动者。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 3 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3. 咨询电话:0551-64493218
◆ 一次性扩岗补助
1. 补贴对象: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及离校 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 16—24 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 3 个月以上的企业及社会组织。
2. 补贴标准:按每招用 1 人 1000 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实施期限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3. 申请流程:企业通过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网上 办 事大 厅(网址:http://61.190.31.166:10001/ ggfwwt/power/service_dw)“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模块线上申请。
4. 咨询电话:0551-12333
◆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1. 申报对象: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 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 20% 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2. 返还标准: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30% 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 60% 返还。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3. 申请流程:免申即享
4. 咨询电话:0551-12333
◆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1. 补贴对象:组织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高级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
2. 补贴标准: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和 800 元 / 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高级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根据培训后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数和 2000 元 / 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3. 咨询电话:0551-64490265
◆ 创业担保贷款
1. 服务对象:政府扶持就业创业十类人员(18-60周岁)且满足申请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2. 贷款额度及担保方式:贷款额度最高 50 万元
3. 申报流程: 申请人提交材料 - 人社审核 - 银行审核(线上贷)- 放款
4. 咨询电话:0551-64496518
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相关政策
◆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1. 补贴对象:灵活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2. 补贴标准: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每月 350 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 450 元)和 100 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由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 3 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3. 申请流程:向所在地社居委申请,经街道审核、区级审批后发放至申请人账户。
4. 咨询电话:0551-64460706
◆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1. 补贴对象: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 补贴标准: 养老保险 350 元 / 月,医疗保险100 元 / 月,补贴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
3. 申请流程: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 https://ygjy.ah.gov.cn/)进行申报,线下提交资料到所在社居委。
4. 咨询电话:0551-64460706
◆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1. 补贴对象:新招用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稳定就业,签订 6 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高校毕业生每人 3000 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2. 申请流程: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 https://ygjy.ah.gov.cn/)进行申报(全程网办)。
3. 咨询电话:0551-64496063
◆ 求职创业补贴
1. 补贴对象:应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2. 补贴标准:按照每人 1500 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3. 申请流程:线上可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申请。
4. 咨询电话:0551-12333
◆ 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1. 补贴对象: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加失业保险 12 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2. 补贴标准:可按规定相应领取不超过 1000 元、 1500 元、2000 元的技能提升补贴。
3. 申请流程:线上可通过支付宝“合肥人社”生活号提交申请。
4. 咨询电话:0551-12333
◆ 就业技能培训
1. 补贴对象:年满 16 周岁、不超过 65 周岁未就业或灵活就业且不具有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民工、毕业年度及毕业 2 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对象)、退捕渔民、就业援助对象(含残疾人)、未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2. 补贴标准: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25版)》执行。
3. 申请流程:补贴方式采取“先缴后补、直补个人”。培训学员可以自主选择具备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也可通过社会保障卡为参训学员精准制发职业培训券,劳动者凭券参加培训,承训机构凭券结算培训补贴。企业或者培训机构在开班前向区人社局申请,审核通过后再开展培训。
4. 咨询电话:0551-64460706、64490265
◆ 企业在岗职工技师、高级技师技能提升补贴
1. 补贴对象:依法在我省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1 年以上,在 2022 年 9 月 1 日以后新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岗职工。
2. 补贴标准:可按规定申领不超过 3500 元、5000元的一次性技能提升补贴。
3. 申请流程:职工个人登录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 理 系 统( http://39.145.0.206:9001/ahzypx/index/ webIndex)“技师研修培训”模块申请。
4. 咨询电话:0551-64460706、64490265
◆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1. 补贴对象和标准:对毕业 2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 3 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不低于 5000 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 咨询电话:64211187/64255608
◆ 残疾人一次性创业补贴
1. 补贴对象和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 6 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不低于 5000 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 咨询电话:64211187/64255608
◆ 其他一次性创业补贴
1. 补贴对象和标准:退役 2 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及防返贫监测对象,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 6 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不低于 5000 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 咨询电话:64211187/64255608
来源: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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