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11-25 11:00:08
浏览量: 156 上高县人社部门采取“兜底帮扶+激励缴费”的模式,积极稳妥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工作,提高群众参保积极性、缴费率以及待遇水平,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
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资助两种集体补助方式基础上,联合农商银行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开展社会资助工作。实行“托底补助+激励缴费”方式,优先将低保户、重度残疾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纳入补助范围,给予一定数额的缴费补助。自开展试点以来,2024年通过社会资助困难群众198人,发放资助金额5万余元。同时,为激励参保对象提高缴费档次,将补助金额与缴费档次挂钩,设定梯次补助金额,根据多缴多补原则,缴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300元不等。
今年,进一步扩大集体补助范围,通过子女敬孝表爱心,文明企业献爱心,村集体补助暖人心的方式,充分发挥集体补助作用提高养老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目前,个人资助848人,金额达2930万余元,芦洲乡章江兰门村集体补助13人,资助金额35000余元。社会资助人数444人,发放资助金额10万余元。社会资助的加码,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居民的养老负担,让群众切实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怀,以及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爱,彰显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风尚。
来源:上高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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