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8-14 08:49:20
浏览量: 111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通知》,把常态化就业帮扶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聚焦精准帮扶与开发式举措,建立全区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机制,保持过渡期后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确保不发生因失业导致规模性返贫致贫,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通知》明确将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离开帮扶政策会出现返贫风险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简称“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以及欠发达地区(国家和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作为常态化就业帮扶对象。建立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脱贫人口实名制管理台账,动态监测就业状况,确保应帮尽帮,促进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帮扶对象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并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加大资源倾斜力度。
在促进有序外出务工方面,《通知》提出深化粤桂等省际劳务协作,织密市县间协作网络,用好“广西就业”平台。常态化开展“就业暖心·桂在行动”专项服务活动,打造“八桂系列”劳务品牌,提升就业质量。对符合条件的帮扶对象,继续实施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和县域内稳定就业劳务补助。在促进就地就近就业方面,大力培育县域富民产业与劳动密集型产业,支持帮扶车间提档升级,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加大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力度并提高劳务报酬比例。同时健全“四创联动”支持体系,用好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支持返乡入乡创业带动就业。
《通知》要求完善“156”就业公共服务网络,对帮扶对象实行“一对一”帮扶,发挥基层队伍及各类服务站、零工市场作用,健全“线上网络化、线下网格化”就业服务模式。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和“技能强企”行动,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培训模式。加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建设,强化“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帮扶。强化就业兜底保障,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等政策。科学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按需设岗、动态调整。开辟劳动仲裁绿色通道,切实保障帮扶对象合法权益。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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