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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出台就业见习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5-11-04 10:58:19
浏览量: 157

   近日,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就业见习工作流程,全面提升就业见习质量,为青年群体顺利就业筑牢根基。近年来,河南省平均每年帮助3万名以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通过见习快速实现就业梦想。
   一是强化支持与补贴。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街道(乡、镇)社区及各类社会组织申报见习单位,对符合条件的见习单位给予专项补贴支持。鼓励见习单位提前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见习期未满便与见习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给予剩余期限的见习补贴。二是见习人员范围进一步拓展。除国内离校两年内未就业大学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外,海外高校留学回国人员和港澳台高校毕业生将同等享受就业见习政策。三是进一步保障见习人员安全与权益。要求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覆盖整个见习期限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根据见习岗位管理实际需求,为见习人员购买保额与河南省补充工伤保险中职业伤害保险大致相当的商业保险。四是优化经办服务。通过“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经办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的申请、见习补贴的申请发放、资料审核等全流程业务,极大简化办事流程。五是加强见习管理监督。建立全周期动态管理机制,实现“事前指导服务、事中监督管理、事后跟踪问效” 闭环,要求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规范的见习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对见习单位每两年开展一次复查评估,评估不合格的取消其见习单位资格。六是加大跟踪帮扶力度。针对见习期满未被留用的人员,根据其求职意向持续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积极推荐合适的就业岗位;对有创业意愿的见习人员,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孵化等全方位服务。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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