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6-08 14:25:52
浏览量: 124 2025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09374元,比上年增加3958元,名义增长3.8%;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11572元,比上年增加3967元,名义增长3.7%。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
计算公式为: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 就业人员工资总额 / 就业人员平均人数
2.统计范围
劳动工资统计范围为城镇地域内就业人数在5人及以上的法人单位。调查对象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等。
城镇地区非私营法人单位(包括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除私营单位以外的内资(包括机关、事业)单位、港澳台投资和外商投资企业。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对城镇单位采用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4.行业分类标准
劳动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
来源: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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