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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杭州省直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啦
发布时间: 2025-07-18 16:21:54
浏览量: 104

根据《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 2025 年度住房公积金调整工作的通知》(省直公发〔2025〕13号)等有关规定,2025年度省直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办理时间
各缴存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应于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住房公积金年度调整。
二、调整内容
(一)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为2024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2025年新录用职工的缴存基数不作调整。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个人月平均工资按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核定的口径计算;企业和其他组织职工的个人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确定。
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按杭州市2024年全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缴存基数上限为40694元;缴存基数下限为杭州市政府公布执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2490元。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应不高于上限且不低于下限。
注:单位办理年度调整业务时统一填写职工月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单位月缴存额和个人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
具体计算方法为:
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元以下四舍五入)
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元以下四舍五入)
合计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
(二)缴存比例
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同一缴存单位执行相同缴存比例。
三、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自2025年7月起执行。
四、办理流程
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须在中心系统登记)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
无法网上申报的单位,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可登录浙江省直房改公积金信息网(http://gjj.jgswj.zj.gov.cn),查看《关于开展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调整工作的通知》文件,点击“年度调整清册下载”,填写调整数据(格式请勿更改)并同步填报相关数据后携带调整清册电子数据(U盘自备)和加盖公章的《浙江省直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月缴存额年度调整单位汇总表》到中心凤起路综合服务大厅(杭州市西湖区凤起路619号)办理。
五、注意事项
(一)单位在调整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时,应当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二)实行住房公积金补贴政策的单位,住房公积金补贴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基数同步计算调整。住房公积金补贴已按定额发放的单位按原发放办法执行。机关事业单位按照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规定执行。调整方法参照未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办理。
(三)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整,逾期视同不调整。
(四)灵活就业人员年度调整参照执行。
                                 来源: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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